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封箱机设备配套功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组织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封箱机设备配套功能改造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封箱机设备配套功能改造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53。
2.3招标范围:为保证红河卷烟厂封箱机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适配性,针对封箱机部分设备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封箱机读码器的配套改造。
(2)封箱往复式升降机的改造。
(3)封箱电动辊筒输送机导向机构的改造。
改造后对设备进行单机及联调试车,跟踪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至设备运行正常。
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现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根据招标人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滤棒成型车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其他要求:
3.3.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及《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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