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登录后查看)受浙江海港平友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招标编号

 (登录后查看)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22号多用途泊位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的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服务,参加报告的审查审核会议,出具完整报告(含暂定稿和审定稿)、审计报告(用于竣工验收),内容规范、数据准确,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四、控制价

 1511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方,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方,提供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港口或泊位工程(项目投资额30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或审计业绩(同一工程视为一个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财务审计报告编制工作,且联合体组成中承担财务审计报告编制的成员仅有一家;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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