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4乘58MW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5-06-03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6-17 17: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4*58MW 超低排放改造EPC 项目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4*58MW 超低排放

改造EPC 项目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最终用户为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EMS(烟气

连续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6HBCEMS-W001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施工现场

2.3 建设规模:232MW

2.4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5 年4 月开工,9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1-4 炉的脱硝入口CEMS、脱硝出口氨逃逸、脱硫入口及出口CEMS

相关系统设备,配套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含安装设

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2.9 交货地点: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施工现场

2.10 交货期:计划2025 年8 月5 日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5 年内(自2020 年6 月1 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

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注:

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或到货证明材

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

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的物近5 年内(自2020 年6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4 个。须提供反映业绩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代理品牌信息、供货证明

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发货证明材料或到

货证明材料或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等其它有效材料。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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