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5#锅炉及附属设备升级改造和首站更新改造换热器工程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2025-06-03
项目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及各供热站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80%
自筹资金 :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7191.7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更换供热管网 14388余米,管网阀门更换1470个、更换改造阀门井735座、 28个换热站更新改造、1#2#3#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节能升级改 造、除氧器改造由现有水箱容积2台25m³ 、1台 3 0m³增加到 3 台 5 0m³、5#炉及其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由于供暖面积增加, 拟新建蒸汽锅炉(165吨) · ;新建供暖供水管线2000余米; 首站更新改造换热器(供暖河南区域);为了平衡各换热站 温度、压力、流量保证居民供暖,拟增加智慧供热系统等。
标段(包)名称 5#锅炉及附属设备升级改造和首站更新改造换热器工程全过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登录后查看)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专业和等级如下: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需提供备案截图);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监理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5)项目管理能力要求: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6)造价能力要求:具有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相关规定。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一期)5#锅炉及附属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和首站更新改造换热器全过程咨询,全过程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等。
投标保证金 1.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6-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造价师(土建)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19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6-03 16:00至2025-06-09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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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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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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