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30
1.招标条件

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代码:2503-411421-04-01-117275。招标人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民建招〔2025〕10号  

2.3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第一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科研路(中山大道-民生路),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第二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兴业路(西外环路-冰熊大道),包括旧路罩面、旧路病害处理、原有检查井与雨水井提升、原有人行道拆除改建、路缘石提升改造、新旧路面衔接处理等,具体详见图纸;第三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城区道路雨水管网清淤工程,工程内容:车站北路、人民路、科研路南侧、和平路、中山大道东侧等城区内雨水管网、检查井清淤外运,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纸;第四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科研路(中山大道-民生路);

第二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兴业路(西外环路-冰熊大道);

第三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城区道路雨水管网清淤工程。

第四标段:民权县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施工):33652095.9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7098574.34元;措施项目费为2862538.54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912369.63元;增值税为2778613.44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990692.97元);

第二标段(施工):32327612.44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9096057.65元;措施项目费为293917.46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268384.93元;增值税为2669252.40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281539.06元);

第三标段(施工):3832048.5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3102779.39元;措施项目费为130474.42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为282387.07元;增值税为316407.68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30474.42元);

第四标段(监理):施工中标金额的1%。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施工标段(第一至三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第四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10计划工期:施工标段(第一至二标段):150天

施工标段(第三标段):30天

监理标段(第四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施工标段(第一至三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第四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第一至二标段)

3.1.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1.3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 施工标段(第三标段)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3 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监理标段(第四标段)

3.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8.2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8.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时,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顺序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6 月24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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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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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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