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华北区碳源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03一、标段(包)名称: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度华北区碳源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五、(登录后查看)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华北区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2025年度华北区碳源(均属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以中节能大同水务有限公司、中节能淇县水务有限公司、中节能泰盛秦皇岛水务有限公司、中节能燕龙(北京)水务有限公司、中节能运龙(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延安中节能水务有限公司、延安中节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陕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为主,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因中节能运龙(北京)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特殊原因,按照采购需求方的要求可随时终止合同;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遇收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相关框架采购要求的通知,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供应商综合考虑风险后进行报价),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可要求分批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碳源(复合碳源/乙酸钠/葡萄糖)生产厂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0万元的碳源(复合碳源/乙酸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框架协议/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且开具发票累计金额不少于450万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 到 2025年06月08日23时59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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