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园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031.1项目名称:兴园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兴园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合高经发〔2025〕39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兴园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和菖蒲路交口堰湖山庄配套用房
2.6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5604㎡,建设内容包括执法办案场区、指挥中心、民调室、接警大厅、办公区、值班备勤室等配套功能用房的装修改造及智能化建设等。
2.7 合同估算价:1717.39万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修改造、结构加固、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须包含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
注: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登录后查看)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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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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