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对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A3标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竞价采购项目竞价采购邀请公告
2025-06-0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龙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对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A3标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保险服务
2.2 项目编号:JT-X
2.3 采购预算:整体保费不高于1150000元(手续费不低于5%)。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工程完工。
2.5 服务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保障大类 |
保费 |
险种 |
保障项目 |
安全生产责任险 |
不高于115万 |
从业人员身故残疾:100万 |
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0万,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50万元。救援费用责任限额100万,每人救援费用限额10万元。 免赔:人员死亡伤残无免赔,医疗费用免赔额为每人每次事故 100 元,100 元以上符合国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的标准 100%赔付。每次事故救援费用免赔额100元。 |
从业人员意外医疗: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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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人员身故残疾:1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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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人员意外医疗:10万 |
2.6 采购需求:
备注:1.本项目死亡、伤残3人免安监,医疗免安监。2、工期3年。
2.7服务质量要求:需满足上述承保条件并提供完善理赔服务。
2.8其他要求:报价包括为黑龙江龙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对黑龙江龙航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松花江下游重点浅滩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A3标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在未共完工时可免费延期,延期时间可协商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为2023年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车险保险服务机构入围库中成员。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0时0分至2025年6月7日0时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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