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大气污染及应对气候变化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1.项目编号:BZS
2.任务书编号:FS34160120250374号
3.项目名称:亳州市大气污染及应对气候变化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 325万元/年
5.最高限价:人民币325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亳州市大气污染及应对气候变化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通过运用大数据智能管控平台、无人机高空监控、现场巡查等方式获取大气污染源的分布,并开展气象条件、污染形势预测预报、动态评估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大气污染特征,提出精准管控措施,提供“环保管家”服务。编制相关规划,开展企业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排放质量管理等工作,为开展大气污染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109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投标文件以牵头单位进行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该项目内容中“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核查、企业“环保管家”等服务,从整体服务要求、服务人员技术能力等方面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大气污染防治与碳污染控制领域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中小企业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反馈途径:0558-5237611。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
(3)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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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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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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