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43 |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系统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918,000.00元 |
最高限价:918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信财公开招标-2025-43-1 |
信阳市中心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系统项目 |
918000 |
9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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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接口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功能完善,培训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八、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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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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