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患者食堂蔬菜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患者食堂蔬菜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患者食堂蔬菜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4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米面油、副食佐料、新鲜蔬菜、水果干果、日常用品等物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2.3.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近期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资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6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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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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