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智能超充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北三环西园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0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智能超充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北三环西园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市智能超充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北三环西园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8761㎡,建筑面积300㎡,规划建成快充车位36个,建设5套800KVA箱式变压器,36把直流充电枪,直流充电桩单枪最大功率不小于180kW,并配套建设休闲室、便利店等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城市智能超充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北三环西园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范围内容: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物探)、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②施工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出入口路面硬化工程、围墙、场地平整工程、绿化工程、桥墩砼护栏防护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预埋管、光伏雨棚(若有)及充配电设施的吊装安装等施工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 60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为准)为计算终点。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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