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伙食副食配送项目磋商公告

2025-06-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伙食副食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4579元

最高限价:49457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伙食副食配送项目

494579

49457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洛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伙食副食配送项目,共1个标段,按照上级采购要求,拟对大队下辖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宁大道消防救援站伙食配送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肉、禽肉、水产、调料、豆制品、蛋类、奶制品等。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服务期限:1年,第2、3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服务地点:洛宁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制单价: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ly.gov.cn/)“价格菜篮子”公示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均价为基准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以双方约定的市场询价(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洛阳通河农副产品物流产业园、洛阳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为基准价,下浮率不低于5%。

6、合同履行期限:1年,第2、3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等恶性事件(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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