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杆件及辅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6-0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杆件及辅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采购设备杆件、车行灯杆、人行灯杆、单柱式标志杆、减速让行标志牌、限速标志牌等杆件及辅材。

1.2.2采购估算金额:3000000.00元(含税)。

1.2.3分包(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名。

1.2.4到货地点:合肥市。

1.2.5到货时间:预埋件、接地桩接到比选人方通知后7日内到货;杆件接到比选人方通知后15日内到货。

1.2.6质保期:1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参选总价的最高应答限价为3000000.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1.2参选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至少1份类似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业绩累计金额须不低于300万元(含税)人民币;

(2)参选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发票,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1.3参选人须承诺到货时提供货物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提供承诺函。

2.1.4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1.5参选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2.2.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2.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2.8参选人在生产、交付和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责任或质量事故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最近三年或五年是指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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