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卢氏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2、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SGZ[2025]105-ZC074-1 卢氏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7500000 7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
5.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 采购内容:麻醉系统、腹腔镜、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下肢外骨骼步行康复器、超声高频外科集成手术设备(高频电刀)等20余台/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保期:下肢外骨骼步行康复器四年,其余设备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信息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后查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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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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