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矿业古城煤矿自救器检验维修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31.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应当每季度至少对自救器进行一次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矿山企业可委托自救器生产厂家或具备检验能力的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应当每季度至少对自救器进行一次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矿山企业可委托自救器生产厂家或具备检验能力的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需委托外部专业公司机构对古城煤矿自救器进行检验维修。
1.3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古城煤矿。
1.4质量/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季度检验一次(收到检验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监测)。
1.6最高限价:6.96万元。含税:6%增值税。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乙方全部检验检测、维修完毕并出具纸质版检测检验证书1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税率为6%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资金计划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具备矿用压缩氧自救器检验维修能力;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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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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