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陵川县上郊水库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川县上郊水库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陵发科字[202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陵川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面积约1.9hm²(包含河道基底清理、生态护岸建设、水生植物及岸坡

地被植物恢复等);库口生态滞留塘建设约2.8hm²(包含土方调整、渗滤坝建设、生态护岸建设、水生植物

及岸坡地被植物种植等);库区生态缓冲带建设9hm²(包含清表、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等);库滨带

湿地建设10.9hm²(包含土方调整、水生植物种植及太阳能曝气机安装等)。

建设工期:13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要求,质量合格。

建设地址:陵川县潞城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

理;

(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

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6月3日21时00分至2025年6月8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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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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