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市市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监发改审批【2024】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市丰创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59.5%贷款:40.5%招标人为监利市丰创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监利市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08320㎡,共建设295处充电点位,共建设5000个充电桩。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建设2000个充电桩,二期建设3000个充电桩。配套道路、交通:排水、绿化及电气等工程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 相应阶段等过程设计服务。必须按业主方要求提 供设计报告和图册等一系列设计成果,初步设计 报告必须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8。其中:/。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近五年(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承担过总投资 8000 万元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监利市市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请于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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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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