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采购项目(第三批)比选通告二次
2025-06-0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采购项目(第三批)(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见比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一
标段二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标段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标段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04 09:30到2025-06-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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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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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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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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