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托山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5-06-03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托山 16-03 地块上盖保障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为4799.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357.16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275.7平方米,包括派出所14400平方米(含配套宿舍4000平方米)、消防站4000平方米、宿舍1029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架空空间480.7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11081.46平方米,计划建设停车位184个。拟建保障性公共住房数约288套。地上由1栋高层公建塔楼、附属裙房消防站组成,建筑最高高度为99.85m,共29层;地下共3层地下室,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派出所办案区。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序号 |
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使用单位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
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3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深圳建设有限公司安托山16-03地块上盖保障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500 |
10000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2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26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5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³ |
3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2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³ |
100 |
|||||
9 |
商品混凝土 |
C60 |
m³ |
100 |
|||||
10 |
湿拌砌筑砂浆 |
M5 |
m³ |
36 |
|||||
11 |
湿拌砌筑砂浆 |
M7.5 |
m³ |
43 |
|||||
12 |
湿拌砌筑砂浆 |
M10 |
m³ |
4 |
|||||
13 |
湿拌砌筑砂浆 |
M20 |
m³ |
1 |
|||||
14 |
湿拌地面砂浆 |
M15 |
m³ |
66 |
|||||
15 |
湿拌地面砂浆 |
M20 |
m³ |
52 |
|||||
16 |
湿拌抹灰砂浆 |
M10 |
m³ |
15 |
|||||
17 |
湿拌抹灰砂浆 |
M15 |
m³ |
830 |
|||||
18 |
湿拌抹灰砂浆 |
M20 |
m³ |
201 |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商品混凝土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市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4.3 备案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已列入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目录中选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6月4日8时00分-2025年6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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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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