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二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二期)一标段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2]283号批准, 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日处理污水2万吨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配套建设潜流湿地1.5公顷,以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道路总长度11287.676米,工程主要内容为恢复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讯预埋管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9040.88万元。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费用16623.3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39.71万元、预备费1077.79万元,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大名县森林生态公园内及大名府路、广晋路、府西街、万大街、兴大街、元城街。2.1.1计划工期:450日历天。2.1.2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名府路、兴大街,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638.1842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1.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2.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2.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1.3 其他要求:3.1.3.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3.1.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400:00:00至 2025-06-10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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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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