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已由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12-610721-04-01-59604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80.00%、自筹资金2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郑区都市工业区机电工业集中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面积约21亩,新建生产车间、管理用房、库房1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消防、安防、道路、电力、燃气等相关附属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95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5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7003541pwdcujy3s001;标段类型:EPC;标段2: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监理;标段编号:E6107003541pwdcujy3s002;标段类型:监理;;

2.6招标范围:标段1: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所有的说明、图纸、材料表、数据等,并提供项目实施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包括依据总体安排,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组织,按计划完成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等,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为准标段2: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缺陷责任期范围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7其他:本项目施工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如为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和与此相关联的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均将被拒绝。。
标段名称:南郑区航空配套产业园4号地块一号厂房建设项目(机电工业集中区)监理: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均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5信誉要求:3.5.1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5.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3.5.4施工标段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向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报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6-04 00:00起至2025-06-09 00:00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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