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03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普光锂钾综合开发产业园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宣发改审〔2024〕635号,项目代码:2411-511722-04-01-33799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宣汉县润民水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宣汉县润民水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宣发改审〔2024〕6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化工园区。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地形图测量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再生水厂及应急池各1座,再生水处理规模为2.5万m³/d,应急池规模为3万m³,配套中水输水管网8km。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9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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