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温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温材料(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化工设备及管道需要保温,拟对其生产装置所需保温材料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温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873)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保温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六章第一卷)。制造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投标人须提供涉及本项目投标产品(保温材料)的石油和化学工业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中国至少3个在石油化工行业或同类系统的业绩(单笔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且已成功运行)(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有效业绩的确认条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体现供货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的时间),提供用户反馈证明或用户验收证明等能够证明成功运行的文件并加盖用户公章。(9)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如无排污许可证则需提供"危废物资处理的有效合同"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能够查询到的相关批复证明截图或环评报告验收批复或环境评价影响登记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如负责本次 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6)投标人为保温材料的制造商,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 2025年06月10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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