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2025年度工艺安全分析招标公告

2025-06-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油气工艺研究院范围内需要开展工艺安全分析的项目进行分析评价。

2.2招标范围:

包括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SIL)、工程定量分析(QRA)、火灾爆炸分析(FEA)等,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及备案评审等全部工作。

2.3服务工期: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自2024年1月1日(以单项报告审查意见落款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化工等工艺安全分析业绩。

资料提供:提供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评价分析报告批复或审查意见。一个批复(或者审查意见)及其对应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为一个业绩。

3.3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3.3.2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3.3 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登录后查看)3.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06月04日起至2025年06月11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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