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分析)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3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招标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公司60万吨醇氨联产项目及6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分析)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日内。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组织专家及招标方安全技术人员参与编制HAZOP分析报告,向招标方提供经过专家审查通过的1份电子版可编辑报告及6套纸版报告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收款收据,招标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30日内向投标方支付全额合同价款。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本项目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HAZ0P分析主席证,且具有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承担过大型煤制甲醇或煤制合成氨企业HAZOP分析项目负责人。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1.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方应提供大型煤制甲醇、煤制合成氨企业HAZOP分析服务业绩,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要求:投标方应至少具有两名HAZOP分析主席证的人员,及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类高级工程师等行业专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8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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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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