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3
1、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LJJ

1.2、项目名称: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1.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1.4、预算金额:约8万元/年 (按实际结算为准)

1.5、采购需求:对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9辆(以实际参保数量为准)生产用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6、服务要求: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提供24小时受理报案服务及保险理赔咨询服务。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年度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1.8、踏勘现场会是否召开:不召开,供应商自行踏勘。

1.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保险许可证》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签订合同资格的保险公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主体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

(3)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货物服务类在进行价格扣除时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3%的扣除(仅做一次扣除)。

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公告发布网站:(登录后查看)

5、报名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1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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