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韶关市技师学院购置智能控制技术实训设备联机工作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3
项目名称:购置智能控制技术实训设备联机工作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数量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2.项目属性:货物;

3.品目类别:信息化设备;

4.最高限价(如有):¥365,000.00元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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