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2025-2027年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集中采购(2025.7-2027.6)招标公告

2025-06-0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 2025-2027 年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集中采购(2025.7-2027.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33.065122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2025-2027年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集中采购(2025.7-2027.6)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二家公司两年生产所需烟标印刷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采购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2025-2027年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集中采购(2025.7-2027.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中烟投资管理系统2025-2027年转移哑银卡纸(盒与条包装纸用)集中采购(2025.7-2027.6))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现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及情况真实承诺书》,并承诺清单中设备及仪器均为投标人目前自身拥有。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4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且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开标现场查询复核)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注: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3个网站截图或报告。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1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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