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东大门防冲撞设施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6-03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陆军讲武堂文物保护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东大门防冲撞设施项目组织比选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东大门防冲撞设施项目(项目编号:GXCZ-A1-25290275)。
2.2施工范围: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东大门防冲撞设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4施工地点:翠湖西路22号。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
2.6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为¥50000.00元。比选申请人需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处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
3.2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1、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2、若比选申请人是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并进行说明;
3.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01月)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3.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比选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比选当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比选小组审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参与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1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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