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5-06-03

1 采购条件

1.1本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所集体决策通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2本项目2025年6月3日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因有效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而流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对科研所2025年科研及信息系统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报代理服务。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周期

服务单位

服务要求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发明专利

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科研所

详见采购文件

实用新型专利

15

外观设计专利

3

软件著作权

20

备注:本服务内容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服务期内服务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 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师队伍,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执证专利代理人在10人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业绩要求:

3.3.1 提供近三年完成轨道交通领域专利代理服务业绩,授权发明、实用新型证明各至少一件(附专利申请情况说明,说明中应包含每个专利的专利类型、申请时长、是否通过等)。

     3.3.2 参选人近三年以来发明专利授权综合通过率不低于75%(提供相关案例清单及授权通过率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 参选人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周内的查询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http://dlgl.cnipa.gov.cn/txnqueryYzwfml.do

3.4.2 参选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3.4.3 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4.4 参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中,自递交竞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中查询截图)。

3.4.5 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3.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采购申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名表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8 时 0 分至 2025 年 6 月 6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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