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塔锡线、集通线增设限高架工程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4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标段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

工作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1

塔锡线桥涵增设限高架

限高架制安共计26个,其中Q335钢管66.199t,C30混凝土基础228.5m3,基础钢筋13.2t,C30混凝土硬化路面129.6m3,路面钢筋9.91t,具体工程数量详见设计图纸。

1

塔锡线、虎丰线

1

集通线立交桥增设限高架

限高架制安共计11个,其中Q335钢管26.712t,C30混凝土基础105.25m3,基础钢筋6.2t,C30混凝土硬化路面154.5m3,路面钢筋10.6t,具体工程数量详见设计图纸。

1

集通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

3.投标单位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对成交工程项目不得发生分包、转包等行为。

4.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在作业能力、人员队伍、施工管理方面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业务能力,工程需明确管理、技术、施工人员投入数量,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质量符合相应国家验收规范。

7.投标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必须承诺自工程开工至采购人清算付款期间,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机具、材料供应商货款等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具有既有线铁路施工及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提供2023年至今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项。

9.投标单位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管内,中标后无不执行行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6 月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6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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