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11配电箱材料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04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11配电箱材料谈判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聊城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供货期

365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工程生产需要,确定采购一批配电箱材料。供货地点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详见包件1具体内容,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2.3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1

配电箱

详见清单

1382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施工现场

 

合计

1382

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品牌要求:微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隔离开关、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控制与保护开关、浪涌保护器、浪涌后备保护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为德力西、正泰、上海人民,且同一个配电箱内的元器件品牌不得超过两种。浪涌后备保护器与浪涌保护器为同一品牌,不得用断路器代替,配电箱包含消防电源监控模块、消防电气火灾监控模块、故障电弧探测器、防火限流保护器、应急电源箱,品牌为高新投三江电子。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包件1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材料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检测报告等。

报价人若为材料代理商,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所代理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销售。

(3)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检测报告等。

业绩要求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要求

3.2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3.3

通过天眼查,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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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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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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