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扎赉诺尔区灵泉镇光明社区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03
项目名称:扎赉诺尔区灵泉镇光明社区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9万元(人民币)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扎赉诺尔区灵泉镇光明社区环境整治以工代赈项目监理

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32900.00

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应无在建工程。

2.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6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提供近6个月(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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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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