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6-04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2025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295号(天然气研究院)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取得批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工程建设费用约1.9亿,建成后将实现(6.0~9.5)MPa高压量传和检定能力,主要工程量为新建量值传递系统,包括质量时间法天然气流量原级标准装置、次级标准装置、工作标准装置,主要包括称量罐、电磁天平、快速换向阀、临界流喷嘴橇、高精度涡轮流量计、腰轮流量计、超声流量计等设备;新建检定辅助系统,主要设备包括环道风机系统、换热器、冷冻水装置、空压制氮橇、分流阀组、一级二级调压阀组等;新建取还气进出站系统,主要包括过滤分离器、气液凝聚分离器、新建取还气管道3条,其中D610×20毫米管道2条、采用L415M直缝埋弧焊钢管0.2千米、D323×12.5毫米管道1条、采用L360无缝钢管0.2千米;新建装机容量93.38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面积为1546.6平方米检定楼1座;新建建筑面积为2799平方米检定厂房2座,新建10千伏橇装式变电站1座,配套建设自控仪表、供配电、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总图道路、建筑结构、防腐、数字化等配套工程和公用辅助设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218.36万元。(含税,税率暂定6%),其中:工程监理190.8万,水土保持监理1.06万,环境监理26.5万。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批复范围内(含环保和水保监理)的监理工作。
中标人在本工程项目中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编制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并按其开展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单位、无损检测单位等各参建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招标人批准后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交底工作、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审查、技术方案讨论、问题分析会,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6)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7)按施工合同付款要求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进度付款凭证;
(8)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对各参建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
(14)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环保标准和制度施工,持续对施工现场全方位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进行闭环;
(15)编制监理工作报表、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
(16)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和结算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7)完成数字化交付相应的监理数据采集工作;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总结;
(19)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招标人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等文件;
(20)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招标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1)配合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
(22)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2.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
3.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4.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5.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及服务项目:
☑不允许分包。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物资及服务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允许代理商投标,具体要求:
□物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服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服务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服务商对同一项服务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时将被否决投标;/。
□其他情况:/。
*3.资质要求:
R有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明材料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记录截图)。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拟派人员需满足本工程项目要求的监理力量(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
*4.1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同时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已完成监理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须备注有项目名称的真实发票扫描件,未备注项目名称的发票不予认可)、项目完工证明文件,及能够体现出总监理工程师为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4.2拟派的工艺、土建、电气仪表专业的专业监理人员至少各1名,且应提供与所监理专业相对应专业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注:提供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业主盖章的项目参建人员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人员参与项目的资料,自证材料无效)。
*4.3无损检测监理人员1人:具备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RT(Ⅱ级)及以上和UT(Ⅱ级)及以上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注:提供资格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业主盖章的项目参建人员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人员参与项目的资料,自证材料无效)。
*4.4综合1人:具有资料员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石油天然气地面建设工程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注:提供资格证书的彩色影印件。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由业主盖章的项目参建人员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人员参与项目的资料,自证材料无效)。
*4.5提供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各专业监理、无损检测监理、综合等人员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无人员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R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化工石油类建设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②验收意见书或竣工报告等可以证明项目已完工的材料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相对人出具甲方单位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①和②同时提供;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2¨不要求。。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04至2025-06-1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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