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灭火器年检维修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2025-06-04
物业武汉分公司灭火器年检维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灭火器年检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
对国航湖北分公司总部区、机场南区、机场北区及我公司管理的武汉地区其他项目园区所有灭火器提供年检维修服务。
(2)服务要求:
1)乙方按照有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对灭火器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维修前乙方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3)双方清点数量后由乙方安排运输车辆运走维修,检测维修合格后运回指定地点,经双方清点数量后签收交接完成。检测维修灭火器所产生的往返运杂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0瓶以内的灭火器在48小时内,150-500瓶在72小时内完成检测维修并送回。500瓶以内的灭火器要求一对一提供备用瓶,检测维修完成后将原瓶送回。
4)检测维修合格的灭火器要达到原出厂所设置的使用效果,并在确认非零部件和灭火器质量的情况下保质使用一年。若灭火器在乙方维修后一年内出现压力异常(超压或压力不足),乙方应无偿进行检测维修。乙方需按照消防相关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测、维修。如在检测维修过程中发现灭火器喷管存在堵塞、龟裂现象的,压力表密封性故障、指针锈化的,管道连接不牢固等问题的,应当对相应零部件进行更换,以保证灭火器能正常使用。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服务费中。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对灭火器进行检测维修,每具维修检验合格的灭火器都应贴有维修合格证,确保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灭火器维修》XF95等明确了灭火器维护、维修及报废规定。除灭火器检查中出现的维修及报废情况外,达到灭火器维修及报废期限的,也应进行维修或报废:干粉灭火器出厂满5年后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维修1次,干粉灭火器出厂满10年后必须报废;水基灭火器出厂满3年后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维修,最大报废期限为6年;二氧化碳灭火器最大报废期限为12年。。
2.本采购项目拟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要求提交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质要求:无。
(六)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须按要求提交财务报表材料);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八)未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报名。
(十)本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形式参与本采购项目,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采购项目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须按要求提供企业无挂靠、不转包承诺书)。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时,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和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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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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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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