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照度测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照度测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照度测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服务。

2.2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的东延伸线,线路起自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站东方广场站,沿东吉林大路敷设,正线全长10.607km。

共设车站6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东枢纽站,三道村西,三道村东,赵家岗西,赵家岗,赵家岗东。其中换乘车站1座为赵家岗东站,是2号线与空港线的换乘站,换乘形式为双岛四线同台换乘。线路设停车场一座与空港线莲花山车辆段共址建设,车辆基地占地面积为63.5ha,其中莲花山停车场用地17.2ha。预计于2025年建成通车。

2.4招标范围:安全评估过程主要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的通知》(交运办(2023)56号)为技术依据,制定合理的《初期运营前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车站公共区域及设备用房照度安全评估方案》,对照标准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设备机房防电磁干扰、每座车站公共区域和设备用房照度及区间照度进行安全测试,出具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对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完成。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