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惠生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钢管桩加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04
本招标项目启东惠生海工装备基地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钢管桩加工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桩加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海工坞(长度520m、宽度90m,深度为13.5m)一座及 1号总组场地、突堤码头、模块出运平台、变电所、厕所、各类起重机轨道等配套工程。配置2200t龙门起重机、300t龙门起重机、300t门座起重机、45t门座起重机各1台,配置水泵房设备、引船小车、绞车等设备。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钢管桩加工、防腐,品种、数量等详见下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并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钢管桩防腐要求:
Ø1000mm钢管桩防腐要求:本工程钢管桩除锈等级Sa2.5级,钢管桩桩顶以下20m范围的外表面采用重防腐涂层,设计保护年限为20年,采用环氧重型防腐涂料,干膜最小厚度为1200μm,或采用规范规定的同品种配套涂层防腐。
Ø1100m钢管桩防腐要求:本工程钢管桩除锈等级Sa2.5级,钢管桩桩顶以下20m范围的外表面采用重防腐涂层,设计保护年限为20年,采用环氧重型防腐涂料,干膜最小厚度为1200μm,或采用规范规定的同品种配套涂层防腐。
Ø915m钢管桩防腐要求:本工程钢管桩除锈等级Sa2.5级,钢管桩桩顶至桩顶以下8米的外表面采用重防腐涂层,设计保护年限为20年,采用环氧重型防腐涂料,干膜最小厚度为1200μm;桩顶以下8~20米外表面采用重防腐涂层,设计保护年限为20年,采用环氧重型防腐涂料,干膜厚度不小于1000μm,或采用规范规定的同品种配套涂层防腐。其余防腐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
序号 |
产品名称 |
位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根数 |
1 |
钢管桩加工 |
突堤码头、出运平台 |
Ø1000mm*20/16mm |
吨 |
5055 |
9根,58米/根 50根 ,59米/根 6根,59.5米/根 35根,60米/根 80根,60.5米/根 |
2 |
钢管桩加工 |
突堤码头、出运平台 |
Ø1100mm*20/16mm |
吨 |
4747 |
34根,58米/根 119根,60米/根 |
3 |
钢管桩加工 |
坞口基坑围护 |
Ø1100mm*14mm |
吨 |
40 |
2根,32米/根 1根 ,35米/根 |
4 |
钢管桩加工 |
坞口基坑围护 |
Ø915mm*14mm |
吨 |
490 |
43根,34米/根 2根,31米/根 |
5 |
钢管桩加强环 |
|
|
吨 |
500 |
|
6 |
吊耳 |
|
|
个 |
1143 |
|
7 |
钢管桩防腐 |
|
厚度1200um |
平方 |
22500 |
|
2.2.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日起,分批交货。
2.2.3交付地点:启东惠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南通港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海工坞及配套工程施工现场(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开发区卫海大道18号)指定位置。
2.2.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2.2.5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于6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款项;90日内支付至90%,剩余10%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桩基工程验收完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2.6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财务公司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2.7最高限价:元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满足图纸设计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1个钢管桩加工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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