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滇池外海龙门、晖湾水域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8.60 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 138.60 万元;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叶绿素 a 及铝离子等 5 项指标的检测 275 元/组。
采购需求:对“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滇池外海龙门、晖湾水域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所涉及龙门站及晖湾站两个站点的 8 个蓝藻打捞处理平台的出水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叶绿素 a 及铝离子等 5 项指标,通过检测,评估蓝藻处理工艺的环境效益,为滇池水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具体范围、工作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 年,自单个站点竣工交付或正式运行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无异常,提供近三年(20 21 年~2023 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
(2)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2 名固定检测人员(需具备环境检测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并出具承诺书。
(3)机具设备和实验场所要求:出具机具设备表、实验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机具设备和实验场所应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5 日 17:00 时,每
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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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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