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公开招标

(登录后查看)(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第三方检验机构服务招标。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取样、检验检测、运输、装卸、税费(增值税率6%)等所有费用。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本次招标涉及的检测检验内容及执行的标准、要求见下表,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为准):

序号

项目

名称

单位

检验项目

检验标准

检测数量

1

防灭火用高分子材料

试样

每批次产品到货进行高分子材料安全检测检验:(1.阻燃性能;2.表面电阻;3.最高反应温度;4.氧指数;5.闪点);矿井在使用高分子材料前应当组织进行安全性、环保性评估。

AQ1116-2020《煤矿加固、堵水、充填和喷涂用高分子材料通用安全技术规范》;
MT/T113-1995(200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1

(二)检验检测区域及服务范围包含:

1、兖矿能源物资供应中心山东省内各库存地:

济宁市:南屯供应站、兴隆供应站、鲍店供应站、东滩供应站、济二供应站、济三供应站、杨村供应站、铁运处供应站、东华重工供应站、仓储配送中心。

菏泽市:赵楼供应站、万福供应站。

滕州市:鲁南化工供应站。

2、兖矿能源物资供应中心山东省外各库存地:

山西和顺县:天池供应站。

陕西榆林市:榆林供应站、金鸡滩供应站。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陕蒙分中心(营盘壕煤矿)、转龙湾供应站、石拉乌素供应站、荣信化工供应站。

(三)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中标人根据中标情况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根据月度检验检测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校验后,以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票结算,增值税率6%。

(四)采样地点、方式及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

1、中标价格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达,服务合同签订起18个月。

2、合同签订后,根据需求分批次检验。

3、采样地点为招标人到货仓库地为准,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闭口价(一次报价),包括货物的取样、检验检测、运输、装卸、税费(增值税率6%)等所有费用。投标人需按照每标段检验物资的明细清单报出单价及单价合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注册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等。

3.具有此次检验货物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资质证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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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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