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普惠金融条线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济宁分包采购公告
2025-06-04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普惠金融条线案件代理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济宁分包
二、采购编号:BOC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为加快存量及潜在普惠金融业务不良资产清收化解质效,充分发挥外聘律师对诉讼清收的推进作用,同时规范外聘律师管理评价机制,提高外聘律师的服务质效,现申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选型入围采购。
根据总行和省行相关要求,按照不同地区分别组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在选型入围阶段,价格管理模式采用定价采购模式进行管理,原则上采用计件计费和风险代理计费两种方式。本次采购拟采用选型入围方式,合作期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济宁分包不超过10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供应商所投分包所在地区应和注册地一致,总所与分所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个分包;
2.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3.律师事务所最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
4.律师事务所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原则上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5.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指供应商及供应商总所、全国分所(如有)及上述单位的律师在采购人及采购人总行、全国分支机构(如有)为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代理对方当事人;如存在利益冲突且利益冲突未解决的,采购人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完成豁免工作,若供应商无法解决利益冲突且无法获得采购人豁免,则不能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6.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我行需求,对接我行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我行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
7.拟为我行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等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8.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6月5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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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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