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辅楼法警体训中心和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ZB2025132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辅楼法警体训中心和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5331

最高限价(元):485331

简要规格描述:

1、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2、工期:40日历天。

3、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

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合格。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至2025年6月6日23:59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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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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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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