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农业智能装备创新支撑中心项目维修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7360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7360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中农业大学农业智能装备创新支撑中心项目维修工程(一期)(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须社保主管部门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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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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