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应用与跟踪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应用与跟踪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70199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应用与跟踪评估 |
1(个) |
否 |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 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期内,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的,按要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相关联内容进行动态更新,成果包括:①更新后的方案文本、图集、技术报告(若动态更新中不涉及则无需提供);②工作说明(含更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事项说明、技术衔接等);③成果矢量数据;④其他支撑材料等,相关技术衔接应满足国家和省的要求。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跟踪评估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地市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跟踪评估和五年评估,跟踪评估结果拟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验区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本项目拟根据国家、省跟踪评估工作要求,客观评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应用成效,诊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识别影响成果实施的关键因素,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应用工作提供着力点。(国家、省有制定跟踪评估指南的,评估报告应满足指南要求)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案例编制 为抓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拓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领域,总结经验和问题,不断完善应用机制。本项目拟全面梳理优化空间格局、源头防控、协同减污降碳、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准入和环境管理等领域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场景和路径,整理不少于2个典型应用案例,形成案例集。并对应用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推广和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的建议,提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过程应用的模式和路径,形成一套具有实验区特色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机制。 |
1,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04 至 2025-06-1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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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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