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结肠灌注透析治疗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2.5万元
最高限价:结肠灌注透析治疗机(10万元)、
结肠透析机一次性管路耗材(50元每套)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结肠灌注透析治疗机 |
台 |
1 |
|
2 |
结肠透析机一次性管路耗材 |
套 |
500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结肠灌注透析治疗机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结肠透析机一次性管路耗材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情形:(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提出相关质疑或投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17时3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领取招标文件
2、磋商文件价格: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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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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