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测井公司吐哈分公司2025年储层剩余油综合分析技术服务三次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吐哈分公司业务服务油田区域已进入中高含水开发阶段,认识剩余油分布规律及其控制因素,对于油田内部挖潜,增加原油产量和提高采收率具有重要意义。储层剩余油综合分析技术能够提供精细全面的岩石物理解释(岩性、物性、含油气性),在低高矿地层分别有不同的解释模型,地层适用性广。吐哈分公司为了深挖主体服务市场潜力,实现整体效益提升,拟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储层剩余油综合分析技术为油田提供套后储层评价技术服务。

2.2服务内容:利用储层剩余油综合分析技术提供服务,针对油田有分析需求的井提供工艺技术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框架,主要技术指标,井控及安全环保措施,拟投入的人员及设备设施,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其他保障措施),提供绞车以外的井下仪器、地面采集系统、配套设备以及辅助设备、操作并提供成果资料。该项目2025年预计工作量20井次,实际工作量根据油田需求确定,甲方不保证工作量。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履行地点:合同内划定的中国石油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业务服务的吐哈油田、玉门油田、延长油田等区域。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属地方政府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需提供地方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含文号)。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5、队伍及人员要求:队伍应具备(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操作工1人)至少3人,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6、设备要求:具有1套满足技术指标的井下仪器、地面采集系统、配套设备以及辅助设备(设备能够满足一次下井可以实现的测量:井温、压力、自然伽马能谱测井、阵列中子伽马能谱测井、双源距中子中子测井的要求)。(需提供设备配备清单,且需提供仪器检定合格证书或出厂检测文件,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协议,需提供仪器结构图及解释成果图)。

3.7、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当日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4日20:30:00至2025年06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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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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