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7年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04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此标段为第一标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评价的地面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2)该项目兼投不兼中,本次只招标段一。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先评标的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评价的地面工程项目进行评价,在建设项目开展前实施,具体内容包括: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合规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塔里木油田公司验收评审。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2.5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只招标段一。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先评标的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标段顺序为:
(1)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7年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一标段;
(2)塔里木油田博大2025-2027年安全评价框架协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认定的一级安全评价师资质。
(2)其它人员9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认定的二级或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设备完整性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地面工程安全评价项目业绩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2)提供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5-06-04 至 2025-06-1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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