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环境日常及自行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环境日常及自行监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根据油田公司及政策法规属地政府要求,按照《第九采油厂2025年自行监测方案》,对第九采油厂所属场站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环境监测,本项目为年度检测项目,以签订合同起12个月为监测周期和服务周期;具体工作暂定包括:

(1)VOCs监测:对吴起区域23座、定边区域9座,生产站点开展厂界VOCs监测,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监测周期:每季度一次(2025年06月-2026年5月);

(2)采出水及措施返排液监测:对吴起区域24座、定边区域4座,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水质进行监测,检测项目:3项:pH、石油类、悬浮物;监测周期:每月一次(2025年06月-2026年5月);

(3)噪声监测:对吴起区域26座、定边区域9座站点的噪声进行监测,检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夜间2项(夜间不生产的单位可不监测夜间噪声);监测周期:每季度一次(2025年06月-2026年5月);

(4)土壤环境监测:对吴起区域46座、定边区域47座场站(对其中19座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专项监测)土壤进行监测,检测项目:初次监测:48项[按照GB36600,45项;HJ 1248,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后续监测:陕西、内蒙古:33项以及石油类、石油烃(C6~C9)、汞、砷、六价铬;监测周期:每年一次(2025年12月前完成);(5)地下水监测:对吴起区域26口、定边区域15口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全面排查及水质检测,检测项目:初次监测:57项(GB/T14848以及HJ164规定);后续监测:陕西:33项以及石油类、石油烃(C6~C9)、汞、砷、六价铬;监测周期:每年二次(2025年12月前开展两次水质监测,分别是枯水期、丰水期)。

以上工作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按照每月、季度、年度监测任务完成后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临时、突发性追加的日常环境监测点位变动不超过5%,不在追加及变更费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在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同时按照监测方案编制监测计划实施运行大表(实施计划),在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及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备案;服务商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年度分析报告,上报至第九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

2.2招标范围:对第九采油厂辖区内(吴起、定边区域)所属生产站点进行常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采出水监测、措施返排液处理站水质监测、噪声监测、VOCs监测、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及对厂辖区内发生突发状况进行应急监测(临时、突发性追加的日常环境监测点位变动不超过5%,不再追加及变更费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同步签发,上报至第九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预计费用98.7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每标段需要一家服务商。

第一标段(ZY25-XA607-FW1959-1):负责《第九采油厂2025年日常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工作量为:负责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定边区域五个采油作业区(五谷城、薛岔、杨青、刘峁塬、罗庞塬采油作业区)及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监测项目:VOCs、采出水及措施返排液、噪声环境监测服务,最高限价49.55万(不含税)。

第二标段(ZY25-XA607-FW1959-2):负责《第九采油厂2025年(吴起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工作量为:负责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五谷城、薛岔、杨青采油作业区,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吴起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最高限价28.36万(不含税)。

第三标段(ZY25-XA607-FW1959-3):负责《第九采油厂2025年(定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项目》。主要工作量为:负责第九采油厂定边区域(刘峁塬、罗庞塬采油作业区,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定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服务,最高限价20.79万(不含税)。

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按标段顺序评标。评标过程中,在前标段评标过程中已推荐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所辖延安吴起及榆林定边油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3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5-FW514)入围服务商。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4人员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人员互相不得兼任。

以上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承诺事项:响应人承诺在采油九厂服务的过程中,合同生效之日前使用车辆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09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