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5-2026年物流快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全渠道运营中心2025-2026年物流快递服务项目。2025-2026年物流寄送服务需求预计为128.78万件。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

(一)寄达国内的普通快递,其中包括:普通快递、退单件(被拒收产生的退件)等。

(二)寄达国内的增值服务快递,其中包括:普通增值服务快递、需促充值的增值服务快递。

(三)代入仓服务,由中标人为招标人代付入仓(国美、京东、苏宁等)保管费。

1.2.2项目规模:预估人民币1005.69万元(不含税);

1.2.3 服务范围: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1.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5 质量要求:合格。

1.2.6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及招标人的标准及要求。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

份额

中标份额

预估金额(不含税)

实施地域

份额分配原则

份额一

70%

703.983万元

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第一中标人

份额二

30%

301.707万元

中国境内(除港、澳、台)

第二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物流快递类或“面对面开卡或验证身份工作内容”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廉洁投标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质

2.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如为直接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必须出具有效的国家邮政局或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地域范围须包含武汉市);如为某直接经营快递业务公司的业务代理商投标,则必须出具代理其快递业务的相关合同及唯一授权函且同时提供直接经营快递业务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业务代理商投标的直接经营快递业务公司与其业务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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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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