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森源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森源公司食药用菌研产销一体化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6-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森源公司食药用菌研产销一体化项目(EPC)已由 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4-420525-04-01-88787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森源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森源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城东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773.30㎡(约110.6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菌种菌包生产车间、鲜食药用菌周年化车间、科研检测中心、门卫室以及室外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100㎡。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773.30㎡(约110.6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菌种菌包生产车间、鲜食药用菌周年化车间、科研检测中心、门卫室以及室外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1804.25㎡。其中菌种菌包生产车间面积约35507.66㎡;鲜食药用菌周年化车间建设面积约4257.97㎡;科研检测中心建设面积约1936.12㎡;门房约27.50㎡;消防水泵房约75㎡;室外土建工程主要为室外道路硬化、停车位建设、水电气接驳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食药用菌研产销一体化项目(EPC),其包括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初步设计、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等。设计及施工:(1)设计部分: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依据,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招标范围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强弱电工程、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室外管网配套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的工程施工;协助相关报批、报建;负责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通过,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30
合同估算价:8611.36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满足①或②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1000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8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10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不少于8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1000平方米或合同额不少于8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有效。3.1.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②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③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人员担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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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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